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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換貨政策

退換貨說明

1. 收到商品後如發現有瑕疵、破損或是配件短缺的狀況,需要辦理換貨,請於到貨後 7 天內 EMAIL:080@gplus.com.tw 或撥打服務專線 02-8751-5877,我們將盡速為您處理。

2. 收到商品後 7 天鑑賞期(不含例假日)是(猶豫期)而(非試用期),鑑賞期是供您參考、觀賞、品鑑比較。退換貨時商品必需是全新狀態且包裝完整,否則將會影響退貨權益。

3. 退換貨注意事項:退貨的商品必須必須回復原狀,亦即必須回復至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(包含主機、附件、內外包裝、隨機文件、贈品、活動贈品等)勿缺件,如因拆封導致無法回復原狀者,
將酌收 30% 整新費用

4.下列情形可能影響您的退貨權限:
*「 依照消保法,若產品屬個人衛生用品,拆封無 7 天猶豫期,如欲退貨請勿拆封 」 因考量衛生安全,一經「 拆封 」就不能退換貨。* 在不影響您檢查商品情形下,您將商品包裝毀損、封條移除、吊牌拆除、貼膠移除或標籤拆除等情形。

5. 若您已取得紙本發票,請於退貨時一併退還。

6.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,若原紙箱已遺失,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,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。若原廠包裝損毀將無法退貨或須將損壞費用於退款中扣抵。

7. 當您申請退換貨後,請主動向貨運人員索取單據,並保留至退換貨完成,以利日後查詢。

8. 辦理退換貨時,由賣方代為處理發票即銷貨退回證明單。

9. 退貨時退貨金額以商品金額為主,不含運費(運費發票另開),如:商品 1000 元加運費 120 元,實付 1120 元,退貨時僅退商品 1000 元,另開 120 元運費發票。